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,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《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复试组织
1.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,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、学术委员会委员、纪委负责人组成,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、录取工作。
组长:刘祥学
副组长:李天雪
组员:丘桂凯、李闰华、颜小华、李敏
2.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(含5人),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,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。
3.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规范操作,确保复试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4.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,应有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二、复试办法
1.复试的形式: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
2.复试内容:各专业笔试科目参见《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;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。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。两门加试科目考试须有两份试卷、两份答卷、两门成绩,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,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,否则不予录取。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,以报考时考生本人所填的信息为准,且不得更改。
面试科目为专业综合知识,个别专业另附英语听力或口试环节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。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。对同等学力考生,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除加试的科目外,在复试时必须对其知识面和专业素质,尤其是本科主干课程和综合技能进行严格考查;
考生笔试试卷必须归档留存,面试应予以录音并建档留存。
3.复试成绩计算办法: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打分。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复试成绩=复试笔试成绩÷笔试总分×50+面试成绩×50%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,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4.录取成绩计算办法:拟录取成绩=初试成绩÷初试总分×50+复试成绩×50%。
5.根据拟录取成绩的高低,列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名次,报送研究生学院公布。
三、 本规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联系邮箱:wenlvxy@sohu.com
温馨提示:鉴于调剂期间,咨询调剂信息的考生众多,相关联系电话经常占线,所以建议各位考生优先邮件发送调剂信息,我们会尽快回复,并转发相关负责导师。
2.联系电话:
研究生工作办公室:0773-2852363
温馨提示:请尽量在工作日上班期间(上午8:00--12:00;下午 2:30--5:30)拨打电话。
3.联系地址: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王城1号,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,邮编:5410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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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19日